靖江人才政策:面向海内外高校选聘党政青年人才
发布时间:2021-12-10 10: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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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靖江市党政青年人才选聘工作正式启动。我市今年计划选聘20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海内外优秀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
一、选聘对象
1.全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该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全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不限该一流学科)或2022年度THE世界排名前200名境外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须为上述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注:选聘对象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专升本、非统招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二、选聘条件
1.选聘对象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到基层锻炼,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所学必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现象;各教育阶段学籍档案齐全,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1周岁(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优先选聘紧缺急需专业(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高校学生干部经历、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学生。
6.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选聘程序
登录靖江党建网(jsjjdj.gov.cn)通知公告栏目详询,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1月5日。
四、培养管理
1.聘用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由靖江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直接纳入市党政后备干部人才库重点培养。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统一安排至镇街、园区实践锻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单位岗位工作。
3.聘用人员到靖工作后,5年内每年按期发放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年1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6万元、本科生每年4.8万元。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的聘用人员,可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
咨询电话:0523-89181516、89181518(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地址:靖江市行政中心15楼1516、151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