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抵个税重大信号:非普通住房或排除在外
发布时间:2018-09-20 15:35 来源:
靖江房产网
按照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住房贷款利息抵扣个税政策将在明年1月实施,但最新的信息显示,能够享受这一政策的范围可能被限定为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被排除在外。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附加扣除被视为此次修法的一个特点,也备受外界期待。它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抵扣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从上述相关表述可以看出,在《个人所得税法》确定中的“住房贷款利息”,其范围已经逐渐被限定为普通住房贷款利息,“普通”一词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前缀。
截至发稿,因为相关政策文件还没有出台,尚还不能断定这是最终的方案。
前述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
这意味着,在临近年底的100余天内,非普通住房的贷款利息能否享受抵税政策将会有定论。
何为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虽然各个城市之间略有差异,但对普通住房的认定一般依据三个标准:一是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三是单价不超过最高限,或者是总价不超过最高限。
以上三点需同时满足才为普通住宅。反之,上述三项有一个超标即被视为非普通住房。如果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即便总价很低,也是非普通住房。多数别墅类项目,因容积率较低,且面积一般超过200平方米,所以几乎都是非普通住房。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税务部门也会对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予以不同的税收政策,比如不少城市规定对非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定为3%,而普通住房则是1%或者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