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盐都区:国企收购存量二手房采用结算凭证结算
发布时间:2024-08-07 08:48 来源:
靖江房产网
近日,盐城市盐都区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促进盐都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在团购购房以及房票购房上加大了补贴力度,同时对于推进品质住房,改善住房方面给予了多项具体措施。
鼓励使用房票购房。持续推动安置方式多元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响应《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房屋征收结算凭证使用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吸引市民使用结算凭证到盐都购房。对持征迁结算凭证购买盐都区域新建商品住房的被征迁户,由区财政再补贴200元/平方米。
同时,激励征迁多元安置。加大安置力度,各征收主体按照时间节点,推动被征收人应安尽安。鼓励房屋被征收人,年内在盐都区域内自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各板块按照核定的商品住房市场价给予安置结算。引导房屋被征收人,年内在盐都区域内选择异地安置的,征收主体按原渠道给予一定的过渡费补助。
积极推进危房改善。推动危房解危工作,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鼓励盐都行政村(含农场、水产养殖场等)范围内的C、D级危房农户、非行政村范围内的D级危房住户(个人宅基地性质),拆除危房并将宅基地交村集体的,在购买区内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享受区级进城入镇政策。鼓励区内各房地产企业(含国有企业)针对此类购房人群,加大所开发房产项目的优惠力度。
加大保障供给力度。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收购存量二手房和新建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区国有企业在收购存量二手房时不采取现金结算,采用结算凭证方式由被收购人在盐都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区国有企业出租收购的房屋,推进租售并举模式,租赁人员租赁期满5年可优先购买所租房屋,前5年所交租金可抵冲房款。鼓励盐高投集团、城镇化集团和社会企业参与成立房屋交易中介安居公司,做好房源收购、租赁运营、上市销售的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