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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给予最高6万元购房补贴

发布时间:2022-09-13 14:28 来源:靖江房产网
9月13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资规局、卫健委、税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于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八项政策》,实施时间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具体来看,新政显示,在丰来丰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和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8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及二孩以上,符合现行生育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需在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后统一核发。

此外,在该政策实施期内,个人或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合同总额1.5%的购房补贴。所有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需在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后统一核发;农民退宅进城入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执行大办发〔2019〕163号文件标准的基础上,满足以上购房补贴政策中任意一条的,可同时享受。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指出,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国有土地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执行大政规发〔2020〕2号文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上购房补贴政策中任意一条的,可同时享受。但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国有土地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购买二手住房的除外。

新政显示,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2022年1月1日以后已成交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新出让宗地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可适当延长,一个月内缴纳总价款的50%,余款可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缴清。

同时,支持分步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在金融机构认可的情况下,已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量化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或者以在建建筑物抵押置换,将拟办理预告登记商品房对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份额从抵押范围中解除;已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支持企业按批次按套解除抵押,方便办理预告登记,及时回款,缓解资金压力。

此外,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应达到的形象进度分别为:多层2层结构封顶、小高层4层结构封顶、高层6层结构封顶。新政还提到,提高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拨付比例。开发企业各节点资金使用额度,提高拨付限额标准:取得预售许可后一个月累计可拨付比例调整至60%;结构封顶累计可拨付调整至70%;主体验收累计可拨付调整至85%;交付备案累计可拨付调整至95%;现房备案可解除资金监管,并将余额全部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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