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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不准卖 深圳推出首宗"只租不售"宅地

发布时间:2017-10-11 21:26 来源:靖江房产网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近日发布公告,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A811-0323宗地的使用权。这是深圳首次采用住房全年期(全年期就是70年)只租不售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居住用地。

此次出让龙华租赁住房用地是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市场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供应市场的居住用地位于龙华民治街道,土地面积为20042平方米,容积率为4.5;建筑面积为90180平方米,含商业、住宅和其他配套设施,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相比前期出让的居住用地,深圳此次酝酿推出的居住用地,在住房用途、人才住房占比及竞价方式等多个方面都有创新变化。

公告中明确,为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出让年期内须全年期(70年)自持,限整体登记,不得销售、转让,这是此次出让居住用地出让最突出的一个特点。项目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因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或股权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而确需转让的,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转让。转让后,自持物业性质不变。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租赁,租赁须符合市、区政府关于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并优先租赁给在深圳市龙华区工作的人员。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乙方自持的租赁住房应当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且租赁合同应当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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