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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半省会城市住房已限售

发布时间:2017-10-09 14:36 来源:靖江房产网
在内地31个省市区中,18个省会城市(包括直辖市,直辖市中天津尚未限售,上海去年已经对企业限售)皆对商品住房上市流转时间有所限制。目前,12个省会城市(或首府城市)尚未进入限售大军:太原、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合肥、武汉、昆明、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过半省会城市住房已限售(图1)

过半省会城市住房已限售(图2)

截至目前,在北京风向标效应下,过去一年全国已有超过100个城市(县级以上)发布了各种相关房地产调控措施200余次。从限购、限贷、限价到限售、限商,再到租售同权、购租并举,房地产调控已经从最初的对量的管控,转向压缩牟利空间,打击投机行为,促使住房向居住属性回归。

特别是“限售”,在近两年各地楼市调控措施中既是新军,又是常客。刚刚升级调控的青岛,在2017年3月31日就已明文规定,在青岛市区范围内购买的新房和二手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转让。而宁波则刚刚加入限售大军。

此外,9月22日起,厦门、桂林、无锡、东莞、西安、重庆、南昌、南宁、长沙、贵阳、石家庄、武汉等12个城市先后加码调控措施,促房地产市场降温,其中又以限售者(桂林、重庆、南昌、南宁、长沙、贵阳、石家庄)居多,而厦门、无锡、东莞、西安4个城市在今年上半年已先后限售。厦门市更是首个对居民祭出“限售令”的城市,3月25日发文规定居民新购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购房人再次购买需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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