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推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7-28 10:04 来源:
靖江房产网
7月14日,靖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住建局联合举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会。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100多人参加会议。
日前,应急管理部颁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并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与活动实施作出系列规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
宣贯会上,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就《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帮助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正确理解和应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增强企业消防安全管控能力及风险防范水平。
靖江市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等7种行为最高可罚1万元,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下阶段,消防救援部门将通过举行现场会、公益宣讲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市民对新规的知晓率,共同推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