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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建立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

发布时间:2019-12-26 09:06 来源:靖江房产网
今年以来,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在我市长江岸线及外围5公里范围内,设定空间准入条件,研究负面准入清单,落实用途管制要求,探索制订转用规则,明确纠错依据,确定不同问题的纠错主体、手段、要求和目标,为打造“长江未来港”“生态宜居地”提供有效的空间保障。

我市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实施“健康长江靖江行动”,积极探索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靖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的要求,分析长江岸线及外围5公里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用地规模、土地利用强度、用地效益和各个工业行业在用地方面的差异,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岸线开发利用现状、资源利用现状等,总结当前沿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同时,分析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类规划对长江岸线及外围5公里范围内区域的功能划分情况以及分区用途管制情况,对比分析规划之间存在的冲突,总结现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问题。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紧扣我市地方特色,在长江岸线及外围5公里范围内设定空间准入条件,提出“生产、生态、生活”空间的限制要求,以负面准入清单的形式确定各类空间的管控方式,探索各类空间用途转用的规则和审批要求。负面清单分为岸线及外围5公里负面准入清单、三类空间负面准入清单两大类,详细列出了外围5公里范围、岸线1公里范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各自的管制规则、具体禁止的项目等。

基于现有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分析我市长江岸线及外围5公里空间错配、产业错配和其他错配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纠错路径,研究纠错的实施机制及保障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创新清单错配成果,将负面清单的成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一并纳入,依据清单,在项目审查、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审批等环节首先审查是否符合负面清单的空间准入要求。在符合三类空间负面清单的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再审查是否符合岸线及外围5公里负面准入清单,实行严格的两级管理方式。

建立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将会产生长久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可对空间规划不合理、管控不到位、开发利用无序过度等国土空间错配区域,进行国土空间布局优化与整治修复,确保“不开发区”全部用于生态湿地、公园建设,保持滩涂、芦苇荡等原生态风貌,防止在特定国土空间再行增加新的退出行业,破除旧动能,培育新动能,促进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减轻经济活动对环境的承受压力,助力建设“长江未来港”“生态宜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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