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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老房贷客户:银行要重签合同!你的房贷利率要降了!

发布时间:2019-12-29 09:40 来源:靖江房产网
昨日,央行发通知:2020年3月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也就是说,所有2019年10月份前签约的房贷客户们,你们将会接收到银行的通知。对于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我们梳理了一下:

靖江老房贷客户:银行要重签合同!你的房贷利率要降了!

如何签?

央行公告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加点”如何确定?

对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这也意味着,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

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举个例子,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重新签约后 靖江房贷利率是涨了还是降了?

按照转换加点原则,以及当前LPR从之前的4.9%降至4.8%来计算,大部分靖江老房贷业务的客户将会在重新签约后利率水平将有所下降(原合同约定了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未来靖江房贷利率还会降吗?

根据规定: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那么,我们如何选择呢?按当前的经济面与利率水平的趋势,未来LPR大概率仍存在下降的空间,继续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的话,我们的房贷利率水平仍可能会继续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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