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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楼市:房地产新政出台

发布时间:2024-06-03 07:49 来源:靖江房产网
6月2日,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实施16条措施,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明确,苏州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实施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房屋契税计税依据的1%),对“卖旧买新”的实施分层次购房契税补贴。

首付比例方面,《通知》明确,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

公积金贷款利率方面,《通知》显示,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提高至120万元和15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额度上浮30%;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在读)、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额度上浮50%。

同时,在江苏市购买或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此外,《通知》还提出,推动商品住房去库存。坚持“以需定购”,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职工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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