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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修改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10 09:18 来源:靖江房产网
日前,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旨在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为参加在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而缴纳的保证金。

在交易中心内实施的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均须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统一实施“代收代退”。

与以往相比,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最大的变化是缴纳方式的多元化。此前,一般以电汇方式缴纳。现在,投标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推广使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担保公司保函等电子担保方式,逐步实现保证金缴纳方式多元化。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方式须在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确。

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投标保证金缴纳途径一次性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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