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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关于靖江民用管道天然气实施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10 10:34 来源:靖江房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受江苏省物价局委托并经市政府同意,靖江市物价局拟于2015年8月中旬举行民用管道天然气实施阶梯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共20名,其中:消费者代表9名;经营者代表1名;其他相关利益方代表1名;专家、学者代表2名;市人大、市政协、市法制、住建、民政、总工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代表各1名。

  二、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

  旁听席3个、记者席4个。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媒体记者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本着自愿原则并通过报名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9人时,由我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9人时,由我局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2.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报名方式产生。

  3.市人大、市政协、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分别由相关组织、所在单位推荐。

  4.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法产生,报名超过规定人数时,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5.新闻媒体记者报名参加,由我局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四、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

  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为我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了解我市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等相关情况。

  2.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联络方式、居住地区等)。

  4.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员:自愿参加旁听,且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凡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的,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最近一年内任意月份燃气费账单或充值凭证;凡有意成为旁听人员的,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新闻媒体记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记者证原件,前往报名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0日至7月2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靖江市物价局办公室(市行政中心主楼7楼725室)。联系人:毛玲,联系电话:89180725。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相关报名表格,可登录靖江市物价局网站公告栏自行下载和打印。

  特此公告

  靖江市物价局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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