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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城一、二期房屋 产权证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10:12 来源:靖江房产网
  根据我公司与相关部门的积极协调,从2016年11月7日起即可以办理自在城一、二期房屋(1-13号楼)的产权登记手续,考虑到一、二期业主人员众多,我公司将根据办证机关的实际情况安排每户的具体办证时间,相关业主应在接到我公司的具体办证时间通知后,携带全部资料按时至指定地点办理。
  原购房时办理按揭贷款的业主,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同时办理房屋的他项权登记手续。

  因办证时间存在先后,为体现公平原则,我公司决定原逾期办证的违约金统一计算至2016年11月底,并于2016年12月1日起停止支付违约金。

  特此通知。

  业主垂询热线:84966666

  靖江华东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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