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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超20城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04 09:21 来源:靖江房产网
所谓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分配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资金数额及将来退出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义务。

2007年,淮安市率先推行共有产权住房。2009年,上海部分地区开始试点。2014年,住建部明确,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6个城市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近年来,已有福建、江苏、陕西、湖北、广东、海南、山东、四川、安徽、浙江、河南、河北、广西、宁夏等10余个省份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据中新经纬不完全统计,目前,超过20个城市已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或已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淮安、黄石、深圳、杭州等19地已出台政策,珠海、茂名两地已于年内结束相关政策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此外,多个城市将研究探索、发展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包括雄安新区、哈尔滨、济南、合肥、兰州、泉州、银川、武汉、聊城、厦门、柳州等。

如,河北提出,指导雄安新区发展共有产权房,吸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员;黑龙江表示,鼓励支持哈尔滨市先行先试,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此外,甘肃提出,2021年兰州启动建设共有产权住房3000套;银川提出,政府投资建设或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优先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对象,剩余房源并轨纳入共有产权住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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