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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规范靖江中介(代理)机构的服务行为

发布时间:2014-08-20 09:26 来源:靖江房产网
  市政协委员刘兴满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亟待加强规范中介(代理)机构的服务行为》的提案,被列入今年主席督办重点提案。近日,他向我们讲述了撰写这份提案的初衷。

  近年来,随着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市中介(代理)机构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中介(代理)机构成立时间不够长,人员素质不够高,服务规章不够严,加上政府指导不够有力、行业管理不够有效,致使中介(代理)机构服务不规范、工作不负责,程序不科学、收费不合理,效率不满意、投诉不改进。因此,我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有力地规范中介(代理)机构的服务。

  一是建立中介机构管理办公室。由监察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等多个部门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如发展环境监察中心要对中介机构进行诚信等级评价,行政服务中心要在对涉及审批的中介机构实行集中进驻、统一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引导、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是制订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具体加强统筹规划,做好政策引导,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垄断的中介服务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加快多个同类中介机构的发展,以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

  三是制订相应配套制度。实行市场准入制、备案公示制、联合检查制、信用等级制、信息公开制、集中服务制等。如,由市中介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每年对全市中介机构进行公开评议,由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并建立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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