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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

发布时间:2017-03-21 10:21 来源:靖江房产网
  市民季女士咨询:

  2012年,我在城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去年,我已经提前结清了贷款本息。马上儿子要结婚,我打算再买一套房,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这种情况咨询人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能够按月及时偿还贷款本息,且在贷款期间无拖欠贷款本息、个人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在其还清全部贷款后,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再次购、建自住房时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购买第三套住房时不可以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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