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转靖江公积金的方法和流程
发布时间:2014-12-28 09:43 来源:
靖江房产网
有些靖江业主在买房时没有公积金或者公积金期限不够,只以商业贷款,对于这样的业主,如何转为公积金呢?一般是先把商业贷款还完,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一般为:
1、贷款者可先自筹资金把原银行贷款结清,原房产撤销抵押,重新办理抵押后,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客户存款账户。
2、贷款者交纳保证金,用本人或配偶或其直系亲属的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
3、贷款者可找一家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垫资还清客户原贷款,贷款者缴纳垫资费和保证金,担保人提供阶段性担保,抵押落实后公积金中心放款,退还贷款者保证金。
商贷转公积金需要的证件: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选择用房产证抵押的话,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银行同意商转公的证明、银行的对公账号、用于抵押的 房产证原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未婚证明或结婚证等,然后前往靖江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注意事项:
购房者申请的新的贷款期限,必须在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期限以内,最长不超过原“商贷”剩余的贷款期限。如果是部分转贷的话,剩余部分商业贷款期限应当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另外若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房屋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申请人要向贷款房屋所在地管理中心提出异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