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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发布公积金新政!职工逾期不计入个人征信

发布时间:2020-03-05 18:07 来源:靖江房产网
3月5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相关业务指引通知。

具体的内容如下:

《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相关业务指引 

一、延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一)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延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在此期间企业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视同连续缴存。 

(二)企业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期满后,应恢复缴存并补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应对应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即恢复缴存后每个月至少缴存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且最晚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 

(三)已签订托收协议、拟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通过网厅办理或书面告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托收。网厅办理功能尚未开发完成前,企业可自行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暂停托收告知函》,并通过邮寄的方式书面提交各分支机构。 

二、职工逾期还贷记录不纳入个人征信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履行公积金贷款还款义务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复利,且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2020年2月8日起,应还未还公积金贷款产生并扣划的逾期罚息、复利,符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要求的对象,可申请红冲。 

三、自主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5%—12%之间自主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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