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广州市发布了《通知》,共提出48条举措,涵盖物资供给、企业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
其中,在房地产领域提出的新政引发广泛关注,通知第(三十一)条明确: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
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
这一政策对商业地产具有很大刺激,特别是商住公寓,对于中小房企盘活资金有利。但从投资角度看,无论是商铺、小办公还是商住公寓,散售后管理混乱、租金价格难以维系等长期资产价值问题仍然待解,期待这一政策发挥传导作用,尤其在北京、上海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