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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靖江学区划分(学区房)及中小学校招生方式

发布时间:2019-06-26 23:06 来源:靖江房产网
靖江市城区中学(学区划分)施教区示意图
靖江市城区中学(学区划分)施教区示意图

靖江市城区小学(学区划分)施教区示意图
靖江市城区小学(学区划分)施教区示意图

靖江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学区划分)

1.靖江市城北小学:

以人民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人民路。

2. 靖江市城中小学:

以人民路和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东环向南至工农路,沿工农路向西至十圩港(刘村桥),沿十圩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

3. 靖江外国语学校城南分校:

以人民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人民路。

4. 靖江市越江小学:

以虹兴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东至罗家桥港,沿罗家桥港至长江边,沿长江边向南至新长铁路渡口,沿新长铁路向西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西至东环。

5. 靖江市第三中学:

以人民路与江平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人民路。

6. 靖江市靖城中学:

以人民路与南横港交界(新跃桥)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东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东环,沿东环向南至工农路,沿工农路向西至十圩港(刘村桥),沿十圩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

7. 靖江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

以人民路与江平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南至南横港(新跃桥),沿南横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南环(合兴大桥),沿南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人民路。

8. 靖江外国语学校:

以阳光大道与姜八路交界为起点,沿阳光大道向东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阳光大道。

9. 靖江市实验学校:

以渔婆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西环,沿西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

10. 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

(1)以西环启航转盘为起点,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西路向西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启航转盘。

(2)靖城街道办友仁村、龙王村、进步村。

11. 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小学部:

(1)以真武河与渔婆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渔婆港(靖广路),沿渔婆港向北至北三环,沿北三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南煤矿路,沿南煤矿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北二环,沿北二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东北环,沿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

(2)孤山镇李王村、王庄村

12. 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初中部:

(1)以人民路与江平路交界为起点,沿江平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渔婆港(靖广路),沿渔婆港向北至北三环,沿北三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南煤矿路,沿南煤矿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北二环,沿北二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东北环,沿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人民路(城北桥),沿人民路向南至江平路。

(2)孤山镇李王村、王庄村

13. 靖江市滨江学校小学部:

(1)以工农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西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东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工农路(刘村桥),沿工农路(刘村桥)向东至东环。

(2)同康花苑(南区),中天城市景园,碧桂园(一期),新世纪壹号小区。

14. 靖江市滨江学校初中部:

(1)以工农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西至京沪高速,沿京沪高速向北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东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东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工农路(刘村桥),沿工农路(刘村桥)向东至东环。

(2)中天城市景园,碧桂园(一期),新世纪壹号小区。

15. 靖江市渡江实验小学(待建)

以新洲路与通江路交界为起点,沿新洲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西至京沪高速,沿京沪高速向北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东至通江路。(该区域符合条件的学生暂时安排至滨江学校借读)

相关解释:

靖江学校施教区的确定方式

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各区域的生源情况确定学校施教区。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2019年靖江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招生

1.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根据其合法固定住房和城区小学施教区(见附件),于2019年7月10日~7月14日凭相关材料至所属施教区学校登记,经相关部门联审后,免试升入相应的学校就读一年级。

2.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二)城区初中招生

1.凡就读于城北小学、城中小学、外国语学校城南分校、越江小学、虹桥小学、真武小学或其他非城区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其合法固定住房和城区初中施教区(见附件),于2019年7月10日~7月14日凭相关材料至所属施教区学校登记,经相关部门联审后,免试升入相应的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

2.外国语学校、实验学校(含天水分校)、滨江学校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一年级。

3.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三)特殊教育

盲、聋、智障儿童到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学校地址:靖江市纺织西路,联系人:曹青,联系电话:15952633660)。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能适应普通班入学的残障儿童,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到相应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四)其他

1.从城区幼儿园、小学毕业,在城区无合法固定住房的学生,其监护人凭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用工合同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件,于2019年7月18日~7月19日到靖城中学登记,由教育局基教科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2.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由教育局基教科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3.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

4.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

5.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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