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不动产登记将不再审查婚姻状况
发布时间:2019-04-30 10:20 来源:
靖江房产网
未来,靖江购房者将不会再因审查婚姻状况费周折,买房的手续办理问题也可以轻松不少。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方便群众,提高不动产登记办证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靖江市在不动产登记时将不再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现将所涉事项公告如下:
自然人因买卖、互换、赠与、分割、合并、抵押、变更不动产等申请登记或涉及不动产换证、补证等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以登记簿和证书记载的权利人、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如合同记载的当事人以及其他申请材料)为依据办理相应登记事项,不再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申请人无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但涉及处分2008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不动产;未经公证继承(受遗赠)办理转移登记;夫妻双方申请将不动产登记为共有或一方单独所有(婚内“加减名”)、共有份额变化;离婚析产等情形除外。
2008年12月31日以后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不动产,如不动产权属存在共有情况但尚未登记为共有的,当事人应及时向我局申请登记。
本公告事项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