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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靖江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调

发布时间:2018-03-27 09:49 来源:靖江房产网
4月1日起,靖江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30%,第二次申请靖江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40%。职工购买按照《泰州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规定纳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存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仍为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40%。

  除了首付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口径也有调整,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口径由“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贷款期限×2”调整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由计算到退休后五年调整为计算到退休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仍为3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仍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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