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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100多个住宅小区交存维修资金

发布时间:2016-11-03 09:28 来源:靖江房产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及改造的资金,是房屋质保期结束以后,保证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正常运行的资金。从1998年起,我市住宅小区业主开始按规定缴存房屋“养老金”,目前全市已有100多个住宅小区、5.8万名业主交纳维修资金。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介绍,靖江目前实行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是2004年颁布出台的。该办法实施以来,对规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和使用管理、确保房屋及时维修养护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泰州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从维修资金名称、管理体制、交存方式、使用程序、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都做了相应调整和规范。近期,市住建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我市目前实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与续筹。

  目前,靖江住建部门正在就如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征询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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