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楼市动态 > 房产政策

靖江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对房屋主体及承重墙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06-26 11:14 来源:靖江房产网
  《靖江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未经批准,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限期整改,可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可处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可处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