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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转商业住房贴息贷款

发布时间:2015-10-28 10:30 来源:靖江房产网
  什么是“公转商”贴息贷款?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江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全称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住房贴息贷款,是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承办银行合作,在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时,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职工,经中心和承办银行双方审批同意,由承办银行发放商业住房贷款,因商业住房贷款利率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由中心给予补贴的贷款方式。

  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

  “公转商”可购买预售商品房或二手房

  哪些购房情形可以选择“公转商”?据介绍,职工购买预售商品房或二手房,可以根据情况,自由选择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购买现房、经济适用房、建房、翻建、异地购房等,只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对于目前已经申请公积金贷款,处于排队轮候状态的市民来说,也不能重新申请“公转商”。

  据了解,11月1日“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施行后,可在建设银行办理。我市已有中洲置业、新江海、华圣房地产等多家房地产公司与建设银行靖江支行签订协议,为实施“公转贷”奠定基础。

  “公转商”贴息贷款可缩短等贷时间

  “公转商”贴息贷款有什么好处?据了解,今年以来,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我市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持续回升,住房公积金贷款呈现供不应求之势,住房公积金资金相对紧张。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有时需要“等贷”。“公转商”贴息贷款办理便捷、放款快。

  对于“公转商”贴息贷款不能满足购房需求的,职工可同时向承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因不符合商业住房贷款申请条件而被退回的职工,可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贴息将每月划入职工贷款还款账户

  如何办理“公转商”?职工凭贷款申请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中心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转商贴息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职工符合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条件的,可同时办理委托还贷预申请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待条件允许时,可在贷款放款后的任意时间办理委托还贷手续。

  职工到承办银行申请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手续,承办银行受理并进行审核。借款职工于贷款放款次月开始按月还款,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承办银行提供的还款数据,对符合贴息条件的借款职工进行利息补贴,每月将贴息资金通过承办银行划入借款职工的贷款还款账户。

  据介绍,因借款职工逾期还款所支付的复利、罚息部分,或超过约定的商业住房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差产生的利息差额,公积金中心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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