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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将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发布时间:2014-05-05 17:16 来源:靖江房产网
江苏省不动产登记已经正式启动实施,省农业委员会负责农村土地(不含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等;

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衔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省农委会同省国土厅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省国土厅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省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编制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省国土厅开展省政府确定的国有重点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同省国土厅指导地方林权登记等工作;

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制度,受理并审核省政府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申请等;配合省国土厅开展省政府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工作;协同省国土厅指导地方实施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造册等工作;配合省国土厅开展省政府批准的水域、滩涂渔业养殖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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