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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地区异地购房有望使用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14-04-22 09:55 来源:靖江房产网
  上周三,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召开会议,会议原则性通过了异地购房贷款政策,该政策有望今年6月份施行,但靖江目前尚未收到正式文件。一旦接到通知,也会按照泰州规定的相关政策要求实施。

  目前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

  据靖江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在靖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在泰州范围购房,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只要不出泰州,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靖江住房公积金中心平时遇到不少职工咨询,子女大学毕业后在上海、南京等地工作,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根据目前的政策,如果是直系亲属,比如子女在上海购房,其父母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但不能用公积金贷款。现在,靖江市民选择在上海、南京、苏州等城市购房的较多,他们希望使用利率较低的公积金贷款。还有另一种情况,近年来,随着外地来靖企业增多,不少职工在靖江缴纳住房公积金,但他们希望在自己居住的城市购房,如果可以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方便更多的职工。据了解,在靖江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如想出泰州异地购房,必须有本地房产抵押和个人担保,其他手续与在本地购房申请公积金手续一样。

  缴存基数上限有望提至14000元

  除了异地购房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一新政外,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有望从12500元调整到14000元。据了解,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根据上年度泰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的。统计显示,2012年泰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186元,去年泰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4814元,因此,今年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可上调至14442元。综合考虑单位承受能力和缩小上、下限差距等因素,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建议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至14000元。

  靖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泰州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一旦下达该规定,靖江也会作相应调整。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按照“控高保低”原则,防止差距过大。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一名企业职工月收入1.5万元,如果按目前的缴存基数12500元计算,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他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公积金12500元×12%×2=3000元;如果调整最高缴存基数,按14000元计算,他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公积金为14000元×12%×2=3360元,比原来多了360元。

  靖江已发放公积金贷款21亿元

  靖江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累计帮助近1.2万户家庭圆了住房梦。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江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我市从1995年起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从1996年开始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近年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个私企业、外地来靖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识明显提高。到今年3月底为止,我市已有1047个单位的近10万名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4亿元。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职工按时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的政策将惠及更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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