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调控“靴子”落地 楼市或回落
发布时间:2020-07-15 18:24 来源:
靖江房产网
继东莞、杭州、宁波三城市收紧楼市政策之后,深圳调控靴子终于落地。7月15日,深圳住建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涉及在深圳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个税或社保才能购买商品住房等八大调控措施。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政策进一步体现了深圳落实“房住不炒”的导向,具有较强的风向标意义,预计今年下半年部分房价过热的城市,依然以政策收紧为导向。
此次政策要求,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深圳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深圳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深圳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政策还要求,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具体来讲,在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深圳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深圳有1套商品住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深圳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深圳有2套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此次调控新政还完善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政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对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具体而言,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