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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强制上保险 好事还是坏事?

发布时间:2019-04-19 10:53 来源:靖江房产网
近日,北京出台新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将覆盖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其中新建的住宅工程项目,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将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

新房强制上保险是个新鲜事物,对我们来说,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近些年来,楼盘的质量事故频繁出现,近日就出现过一栋交付没多久的楼从中间裂开的消息。如何保障业主的利益,除了加大对楼盘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之外,通过保险也是一个不错的方式。

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主要覆盖两类质量潜在缺陷,一是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主要包括整体或局部倒塌、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等6钟缺陷。还有一类是保温和防水工程缺陷,主要包括围护结构的保温工程渗漏、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渗漏等四种渗漏情况。

理赔方面,《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在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间内发现工程存在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当在二日内派员现场勘查。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业主索赔申请后的七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业主。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与建设单位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七日内履行维修或赔偿义务。

至于部分购房者担心会不会带来成本上升的问题,我们认为,成本上升是必然的事情,但就得到的保障而言,还是值得的。

未来,这种管理办法会不会全面铺开,相信还是会有这样的条件的。靖江楼市如果出台这样的“管理办法”,也会有支持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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