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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安置房、保障房建设将进行联合预审

发布时间:2014-03-27 10:07 来源:靖江房产网
  目前,靖江行政服务中心已组织协调发改委、国土、规划、环保、公安、消防、人防、气象、住建等部门窗口完善了联合预审操作制度。联合预审以投资人自愿为前提,由投资主体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相关承诺项目所在镇(园区)或者项目实施责任部门签署意见,明确专人执行全程代理服务,指导企业严格按规定操作,多部门协作实现前置办证零障碍、指导服务零距离、审批衔接零时差。

  虽然“联合预审”能让重大项目尽快“上马”,但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适用于这个办法。“联合预审”的项目范围为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招商引进的重大项目,以及与民生相关的保障性住房、安置房项目;市委、市政府确定或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论证、主要负责人确认需要进入联合预审的重点项目。此外,必须经上级部门审批的点供、独立选址等项目不适用联合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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