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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将排查老楼危楼

发布时间:2014-05-19 12:22 来源:靖江房产网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老楼危楼的安全管理,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次排查范围是全市城镇范围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在册危险房屋、擅自变动结构和野蛮装修的房屋,以及所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重点对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在册危险房屋、墙体倾斜开裂、抹灰突然大面积脱落以及新近出现门窗突然不能自由开闭的房屋等进行排查。

  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进行督查和指导。

  老楼危楼产权人先自查自报

  此次检查分自查自报、核查核准、整改整治三个阶段,至今年7月底结束。

  从即日起,有关部门将充分发挥村、社区和其他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城市老楼危楼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自报,对房屋的安全状况、基本信息、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填写《靖江市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表》,建立“一楼一档”。

  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市住建局将会同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核查,对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记者了解到,在整改整治阶段,我市明确,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加强跟踪监管,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杜绝房屋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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