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彩虹城物业与业委会不和导致居民生活受影响
发布时间:2014-05-15 13:36 来源:
靖江房产网
位于渔婆南路与南环路边的彩虹城是一个已经交付很久的小区,然而,却闹出了靖江彩虹城物业与业委会不和导致居民生活受影响。
彩虹城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迟迟不得解决,殃及了小区的业主们。近日小区内一幢17层高的住宅楼电梯坏了,联系不上物业公司,业主只能走楼梯,老人、小孩累得够呛!等不及的业主无奈之下自掏腰包维修电梯。电梯正常运转了一天后又出问题了,最终业委会出面先垫资维修电梯。昨天,电梯恢复正常。
电梯突然坏了 物业称无力维修
彩虹城业主朱先生反映他家居住的4号楼2单元两部电梯都坏了,联系不上物业公司,没有人维修。
早上6:00,彩虹城4号楼2单元电梯门前,七八位住户围在一起讨论:“这可怎么办?明天我女儿还要上学,走17层楼梯怎么吃得消啊?”“电梯坏了不是找物业公司吗?”“听说物业公司联系不上。”……彩虹城业委会主任陆平住在该单元14楼,他告诉记者,他联系了物业公司负责人,但电话没人接。5月9日,2单元的一部电梯坏了,无法正常运转,住户便使用另一部电梯,没有太在意。谁知过了两天另外一部电梯也坏了,但迟迟不见物业来处理。
位于2单元底楼的物业公司办公区,敲门一直没有人应答。5月12日上午,彩虹城物业公司负责人任经理说,今年彩虹城只有十分之一的业主缴纳了物业费,去年只有三分之二的业主缴纳了物业费,目前物业公司难以为继,员工工资已经3个月未发,他们无力承担电梯维修事宜。
“公共能耗费”纠纷一直未解决
任经理说,小区业委会去年底成立,对物业的工作有意见,双方存在矛盾纠纷,导致物业费越来越难收。只要物业费能正常收取,他们就有能力维修电梯。
在4号楼2单元1楼电梯口看到了贴在墙上的“靖江市彩虹城业主讨论决议”。决议公告说,根据广大业主的反映,小区物业在收取业主公共能耗费用方面存在多收的行为,经彩虹城业主委员会前期调查核实,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初步确定小区物业确实存在多收取本小区业主公共能耗费的不当行为,将不应该由业主承担的电梯维修、通下水道、垃圾清运等费用作为公共能耗费,造成业主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负担。决议要求依法追回物业多收取的费用等。
社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及在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煤等能源消耗,称为公共能耗。公共能耗费的收取、使用,全部用于小区公共部位的开支,目前并无所谓的收费标准、收费程序。矛盾纠纷产生后,市物业管理业管理处介入调解,但一直没有成功。
15楼业主无奈自掏腰包维修
没有电梯,业主出行极为不便。5月12日,15楼业主请朋友帮忙,找来电梯公司维修人员。当天,两部电梯恢复正常运转。15楼业主说,没人修电梯,只好花钱请人维修。不管物业与业委会之间有多大矛盾,都不能影响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
5月13日上午,市物业管理业管理处邀请彩虹城业委会、物业公司以及相关社区居委负责人开协调会,尽管多方劝说,但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仍未握手言和。当晚,彩虹城4号楼2单元的一部电梯又坏了。业委会连夜商讨对策,决定先垫资维修电梯,再向物业公司发函,要求物业公司修理电梯、清理垃圾等,有关公共能耗费的问题,如果不能协调解决,业委会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彩虹城垃圾桶旁边有不少垃圾袋。业主说,已经3天没有人来清理垃圾。中午12:00,业委会请来专业人员维修电梯,查明是开关接触不良。12:30,电梯恢复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