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公积金贷款尚未执行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5-04-13 15:43 来源:
靖江房产网
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出台了相关新标准: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从靖江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靖江并未执行公积金贷款首套房20%的新规。相关人员表示:“此次新政主要是正对全国楼市,是央行大方向的政策,各地方该需‘因地政策’,目前泰州还没有执行新政。”此话的弦外之音,似乎有种对于地方是否执行公积金贷款首付20%的新政,还需要看地方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