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加固
发布时间:2014-12-08 18:14 来源:
靖江房产网
日前,靖江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我市将把集中开展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全面排查老旧危房安全隐患,落实解危措施,进一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直接责任人
《意见》要求,相关人员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房屋使用行为,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要对房屋建筑结构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安全负责,按照房屋设计使用功能合理使用,不得野蛮装修、任意拆改,确保房屋原有的整体性、抗震性、耐久性和结构安全。对已出现险情的房屋,应根据房屋危险等级,及时制定解危方案。不具备继续居住(使用)条件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